Text Box: 天安门母亲网站 > 真相与记忆 > 六四难属和伤残者的证词

刘淑琴的证词—— “六·四”遇难者彭军的母亲

 

彭军,男,195911月出生,遇难时30岁;生前为新疆建设兵团司令部物资局驻京办事处司机、办事员;65日晨于北京朝阳区东大桥遇难;骨灰存放于平谷火化埸骨灰管理处。

8965日早上6点多钟,彭军从朝阳区东大桥的住址出门,准备去买早点,行至大桥斜街西口南边约15米的地方,遇戒严部队扫射,身中两弹,一处在脚踝处,另一处从右后胸射入,左前胸穿出,当时由民众用平板三轮车送往朝阳医院抡救,但抢救无效身亡。彭遇难时只穿了短裤和拖鞋。

彭军死后,送平谷县火化埸火化,所在单位给他开了追悼会,并给彭的女儿一次性抚恤金人民币2000元左右。

 半年后,其妻带着3岁的孩子离家而去,后改嫁他人,地址不详。

 三年后,即1992年的9月,父亲彭国贵因儿子遇难受刺激去世,年仅59岁,原来的六口之家只剩下了我和女儿两人艰难度日。

                                                    刘淑琴  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