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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者不宜寄希望于暴力

辛可

 

 

2008年北京奥运开幕前,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针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暴力行为,其中最典型的当属瓮安事件、杨佳袭警案、张家界被拆迁户炸政府大楼、新疆喀什武警遇袭导致1616伤等。一时间,中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及官民情绪对立问题突出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在这些事件中,一贯强势的政府可以说既输了面子又输了里子,而平日里难以对官权形成制约和限制的民间,则对这些袭击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发出了颇具声势的叫好声。其中,杨佳更被誉为大侠、英雄,这样的社会心理足以表明当下中国政府道义资源丧失之严重,或可视为对中国政府发出的最强烈警告,中国政府如不尽快开启民主政治改革、给社会以自由和公正的空间,未来中国社会将会继续存在无组织、无先兆的暴力反抗事件,从而使整个社会的演变被迫走上一条难以预料的无序之路。

首先,我理解为暴力抗争叫好的声音。由于政治体制变革的长期滞后,对日益复杂精密的经济社会来说,政权的几乎每一个组成部分,都已呈现出僵化和无效消耗社会资源的趋势,若不打开政改之窗,越来越多社会冲突的潜在因素便只能在狭窄的政治空间内发酵、累积,反过来,对发酵和累积中的潜在冲突因素的恐惧又使统治者采取更为简单有效的短期策略,于是,用警察的强力压制为民间社会设定了维权的边界,蛮横的强力、而不是法治,便成了最终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的终极手段,而在法治和强力压制之外的灰色地带,权力制衡和新闻自由的缺失状况,使个案维权的成本长期居高不下,这让很多受权力侵害公民的维权行为成为对受害者的第二次伤害,从而失去理性维权的信心。近期发生的暴力抗争事件中的当事人,并不是因为受到权力侵害这一事实而直接采取行动,而是“不相信法律能够解决问题”这一判断导致了他们采取行动。如果我们承认当下的中国法治状况不足以给一般受侵害者提供及时、有效、通畅的救济渠道,我们便没有理由过多地指责这些暴力抗争者的个体行为。

但这不表明我们可以无条件地认同民间的暴力抗争,即便这种抗争符合传统正义观念。

一、除了天灾和疾病之外,暴力是对人类生命最大的威胁,我们不能赞美伤害任何社会成员生命的行为,哪怕这一行为的实施者是一个投告无门的受侵害者,哪怕这样的报复行为针对的是权力赖以存在的军警人员,因为我们既不能充当纠纷和冲突的裁判者,也不能假设军警人员都会支持权力对民间的侵害行为。

二、在政府掌握了绝对暴力优势的情况下,针对军警的暴力行为最多只有泄愤的意义,而不可能推翻政府,也不可能通过不具压倒性优势的零星暴力行为促使政府接受民主政治改革的条件,相反,对一个专制政权来说,它对于暴力反抗的本能反应更有可能是加大镇压力度,或者,即使不采取一一对应的镇压行为,它也会一次次强化对社会的控制,使原本就不开阔的社会自由空间进一步被压缩,这对于民间社会的点滴积累和逐步发育,无疑是一种极大的损失。

三、军警并非独立于社会的真空存在物,多数基层军警对这个政权来讲,不过是廉价的工具,甚至算不上裙带资本主义发展的受益者,而权力者一次次把他们推到与民众对立第一线的做法,经常使他们处在饭碗与良心的冲突之下,使很多人逐渐反感这种与民为敌的统治策略,但是,频发的暴力行为如果将矛头指向他们,会使他们对于政治变革产生怀疑和对立心态。另一方面,由于交通和通讯的极大便利,在政府垄断性的组织体系面前,暴力行为的实施者和潜在实施者不可能形成稍具规模的合作行动,这种行为的主要后果只是行为实施者承受更大的代价、触发军警人员的敌视情绪、社会形成更严重的对立和分裂。

四、严重暴力事件(如纵火和爆炸)难以避免伤及无辜,而这一无辜者可能是我,也可能是你(即便你是一个坚定的民主主义者),暴力行为不可能在冷静地梳理一切关联因素后实施,它只能采取果断和简单的方式,而民主政治和法治体系作为一个精巧的社会结构,只能在人们具有耐心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得以构筑。

五,暴力抗争给抗争者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使其失去自由乃至于生命的代价,因而不值得提倡,这些连死都不怕的抗争者如果成为非暴力意义上的民主追求者,将会对专制政治形成强烈冲击。

由于中共建政以来的种种专制劣迹,由于八九民运失败后党政权力对于民主变革力量处心积虑的打压与防范,对有志于推动民主化变革者来说,中国社会的现实是令人沮丧的,往往每一次的期待都只能带给我们又一次失望。但我们必须懂得一个道理,比“坏”更糟糕的还有一种结果,那就是“更坏”,如果翁安事件、杨佳事件等的发生使我们萌生出对于暴力的信赖与期待,在这样的情绪之下,更多的暴力反抗事件就可能发生,于是,政府调动更多的资源加紧镇压,不断强化政治恐怖,而民间本来就不丰厚的抗争力量则会一次次遭到削弱。这很可能使自由力量面对更恶劣的环境。长期来讲,民主是中国政治唯一的前景,但如果民间不能采取适当的策略,中短期范围内,我们无法消除历史掉头下行,从“坏”走向“更坏”的可能。

我没有能力预言中国社会变革的具体方式和临界时间,但我相信,暴力除了泄愤别无意义(我承认这样的泄愤有时会带给我第一时间上的很大满足),对弱势者来讲,它只能是对前途乃至生命绝望的放弃,而民主必须在希望与理想的召唤下才会成为我们的未来。放弃对暴力的信赖与期待,可以让更多民众在较小风险前提下形成对抗暴政的合力,而对权力者来说,由于非暴力抗争给他们带来的损失相对较小、容易形成有效预期,他们的容忍度也会相对较高,而且,与惩罚暴力行为不同,对非暴力反抗的镇压难以使镇压者编织完整可信的道德说辞,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其对抗政治变革的意志。

理论上的民众以暴力推翻政府的权利,由于官民分别掌握的暴力威慑力的严重不对称状况,现时代基本已不具有现实意义。意识到此路不通后,以智慧和韧性寻求民主的未来,才是唯一可以乐观的方向。

基于这个缘故,任何以严肃态度对待中国民主化变革的公民,在频发的暴力事件面前应保持清醒头脑,可以对杨佳们表示同情,可以对造成杨佳悲剧的体制进行各种谴责和抗争,但不宜因为杨佳袭警案的巨大轰动效应而寄希望于暴力推动中国社会自由、民主进程。我们有以暴易暴的悠久传统,但缺少非暴力抗争的意识,事实上,要克制内心的冲动、服膺于非暴力抗争,比简单的暴力抗争更难。每一个真心推动中国民主的人,其实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非暴力抗争方式,有效地蚕食专制空间,拓展自由民间的政治权重。对中国的民主志士来说,智慧与勇气同等重要——我们已处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

我们无法预知未来的路途,但可以找到共同努力的方向,只有坚持非暴力原则,才能让我们避免迷失于交叉小径的路口,以真正有效的方式推动中国的民主变革。

 

转自:民主中国  2008-8-21